我的「人生狂想曲」之一,是推動成立「台灣永久中立國推動聯盟」,自己出任理事長,希望推動台灣像瑞士那樣成為中立的國家,而中立的前提是有獨立;我想用這種比較容易被外界接受的方式,來推動台灣成為一個正常化的國家。
「台灣永久中立國推動聯盟」成立於2012,是一個年依法設立、以非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以推動台灣成為永久中立國為宗旨。
「台灣永久中立國推動聯盟」成立之任務如下:
一、積極宣揚和平永久中立的國際戰略理念。
二、聯結推動國際社會承認台灣的永久中立地位。
三、創建台灣為永續、和平、繁榮、共富的公民社會。
四、推動修憲,將「永久中立」條款列入憲法本文。
五、支持具永久中立理念的候選人出任公職,推動各項永久中立立法。
六、遊說各國國會與國際組織,認可台灣的永久中立地位。
「台灣永久中立國推動聯盟」成立之宗旨:
一、對內,積極宣揚和平中立的國際戰略;
二、對外,與國際社會連結,尋求承認我國中立地位之國家或組織;
三、創建永續、和平、繁榮、均富的公民社會。
「台灣永久中立國推動聯盟」成立之目標如下:
一、推動「永久中立」理念列入憲法;
二、推派或支持具永久中立理念的候選人參選公職,推動永久中立政策相關立法;
三、遊說各國國會與國際組織,認可我國的永久中立地位;
四、成立國際性組織,推動永久中立的理念和行動。
2012五月十三日我號召一群文化界人士組成「永久中立國推動聯盟」,我的構想是先由文化界發起,再深入到全臺各角落宣傳永久中立國的理念,最後希望能達成台灣成為永久中立國的目標。
目前全世界永久中立國共有十幾個國家,其中以北歐的芬蘭與瑞典以及中歐的瑞士及奧大利最有名;而國際承認的永久中立國只有瑞士、奧地利和土庫曼斯坦,其中以瑞士最值得我們借鏡;為了讓東方瑞士之夢落實在臺灣,走向永久和平中立國之路,臺灣如能做到下列五點「瑞士模式」的典範,也許有一天臺灣也有可能成為永久和平中立國的東方瑞士:
(1)公民投票制度的建立:瑞士在1874年就開始建立〔公民投票〕的制度;每年春、夏、秋、冬四季各舉行一次公民投票;臺灣則有全世界最落伍的鳥籠式公投制度,可說是民主之恥,瑞士只要五萬人連署即可成案,臺灣要百萬人連署才可成案;瑞士只要投票過半即通過,臺灣卻要全臺選舉人數的一半才能通過,這是全世界最荒謬的公投制度。
(2)文化掛帥的國度:瑞士與臺灣最大的不同是,他們是文化掛帥的國度,臺灣則是政治掛帥的國度。在日內瓦,一個交響樂團的指揮家的知名度遠超過總統,而且總統是七位部長輪流做,因此非常平民化,不像臺灣總統權力那麼大。他們鈔票上印的是雕刻家、音樂家、建築大師,而我們的鈔票則以政治人物為主;以文化預算而言,瑞士的文化預算大約是臺灣的十倍以上,因此才能以文化立國。
(3)重視環保教育:在瑞士從小就教育孩子要珍惜每一棵樹,為世世代代的子孫著想,非常重視自己的居住環境與生活品質。
(4)全民皆兵制:瑞士雖是中立國,卻實行全民皆兵制,一旦有任何外敵,48小時內全國即可總動員,充份顯示瑞士人保國衛民的規律和紀律。這樣才能維持近兩百年的和平傳統,而無外敵入侵。
(5)學習瑞士,以身為臺灣人為榮。
瑞士面積比臺灣大10%左右,人口卻只有臺灣的1/3,人種分布大約是德裔70%、法裔16%、義裔12%、原住民2%,與臺灣的福佬、客家、新住民與原住民差不多。但他們與臺灣最大的不同,是沒有統一派的存在,大家都以做瑞士人為榮,不像臺灣還有15%左右的「純種中國人」不認同臺灣,這是瑞士能維持安定和平的最大因素。如果有一天臺灣像瑞士一樣,大家都以做臺灣人為榮,政局自然就會趨於安定與和平。
瑞士由資源缺乏的貧窮之國,變成全球首富之國,也是瑞士人民經過數百年的努力,才成為目前和平、民主、富裕的永久中立國,希望有一天,用手牽手的模式(學習波羅的海三小國),向全世界宣告,臺灣要走永久和平中立國之路,並且做到以上瑞士的典範制度,也許東方瑞士的理想,就會在臺灣落實。
《望春風週報》SP34-B1/2019-0608-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