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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橋專欄】叩首不如自首

by 新視界 電子報A
林男在如廁時遭警方突襲逮捕。(中天新聞網/翻攝畫面)
康橋(喬).

康橋(喬).

文:康橋(本名:楊和哲 專業:寫作、作詞作曲兼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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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極短文~勸善止惡

為非作歹進廟傾誠何益
奉公守法入門不拜無妨

據知悉,有一名今年24歲男性,曾在距今8年前涉犯殺人、毒品案,遭到台中市警局通緝及追捕。他逃亡8年來,過著「地鼠」般的生活,到處流竄、打零工,尋找陰暗角落躲藏、睡覺。

今年農曆年前後,此一嫌犯赴往過多間廟宇參拜。便衣刑警們於對他展開跟踪期間,看著他拜拜的虔誠模樣,幾乎被他感動了!當下因為年節期間人潮太多,一直担心他會掏出厲害武器拒捕,傷及無辜;所以慢慢靠近他,終於在他進入廁所裡落單時,衆警蜂踴而上合力逮捕了他,將他遞送法辦。

這名通緝犯,設若早在距今8年前就投案,得獲減免其刑,而且在牢中表現良好,也許今年就能刑滿出獄了。然而他亡命天涯,過的是非人之日,每天每時每刻每分每秒都在心驚肉跳;結果還是被抓到!然後才向警方說「我不會跑啦!給你們銬啦!」云云,已經太遲了。倘若早知會如此,又何必當初?

如果神、佛會保歹徒「平安(永遠逍遙法外?)」,則咱們善良百姓即都將倒大楣了!天理何在呀?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誠然,無論是誰,一旦做了傷天害理之事,最好是趕快自首;一方面省掉警察之部份勤務,一方面也能削減自己的罪責、罪業。總之,與其「叩首如搗蒜」,不如自首來得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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