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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橋專欄】廢死 使好人寒心 壞人放心

by 新視界 電子報A
殺警案再掀死刑辯論:我國法律已經走在廢死的路上了嗎?論者指出,我國死刑法律已大概符合國際間有關國家廢除死刑政策前的「停止執行死刑」(moratorium)作法。(示意圖∕蘋果新聞網攝自《7NEWS》)
康橋(又名:康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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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康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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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極短文~時事評述

台南發生殺警奪槍案後,反廢死之聲浪又發。
警方已逮捕到該名兇手。
然而,接著花蓮外役監有二名受刑人逃獄。
逃獄者一般首要的目的不是「投奔自由」,而是報仇!可能想找以前捕捉他們的人,判他們有罪的人等,實施報復!
另外,8月26日下午3時許,台南有一名年約40歲男子,携二把刀衝進派出所欲砍值班警察,警方先是對空鳴槍,繼而開了12槍,之中有6槍打中他的〈非要害〉,將他制服並送醫。
兇手着實「無法無天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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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會使壞人肆無忌憚,好人生命朝不保夕,寢食難安!實質廢死亦然!

當權者竭力變相廢死?卻沒想到那麼做會使保護他(她)們的隨扈、警察等將因害怕被刺客殺掉,以致於就不敢,也不願「拼命亅保衛主人的安全。

廢死主張者所據案例,最有名有兩宗:一是王迎先案,一是江國慶案。
可是,1982年,王迎先等於是寃死在五、六名貪功貪財(鉅額破案獎金)又狠毒的不肖警官「手裡亅,不是死於死刑之存在。而於1997年,江國慶的慘遭錯殺,其因跟王案之因相類似,也是辦案人員的貪功、昏庸、腐敗、兇殘,亦非死刑沒有廢除。
1996年,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一椿女童遭姦殺案,軍方辦案人員亦利用刑求逼供方式,強迫江寫下自白書,就憑自白書,而不顧指紋與 DNA 的不符,於案發一年後就將江槍決了。

王、江死得太快,但迄今仍有38名死刑犯未被執行,實在太慢!尤其是殺害警察洪重男之兇手,迄今已經苟活17年,還在吃香喝辣,由納稅人付出血汗錢「供養」之,太不公平!對白髮蒼蒼的洪父洪母,對全台人民皆根本無能交待!

誠然,實行任何大事,均該合乎「中庸」之道才行!

縱容壞人,即是對好人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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