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警政司法社會民生 » 警政司法 » 兩公約國際審查成效出爐 學者批表象絕不是人民要的

兩公約國際審查成效出爐 學者批表象絕不是人民要的

by hsingtzulin
「民間團體評估兩公約審查成效記者會」,各界專家現場及線上直播針對審查報告結論提出針砭與批駁建議。

記者李明芯 / 台北報導)第三次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13日下午舉行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發表記者會。法稅改革聯盟平反1219行動聯盟等民間團體在法務部門口舉辦「民間團體評估兩公約審查成效記者會」,眾多專家學者在現場及線上針對審查報告向政府提出回應與建議。信杰地政士記帳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指出,國際審查專家看到的只是表象,這絕對不是人民要的,如果台灣都是在表象擦脂抹粉,台灣就不會進步。

蔣瑞琴律師提醒,所有的法官在修法之前應該盡量優先適用國際人權兩公約。

蔣瑞琴律師提醒,所有的法官在修法之前應該盡量優先適用國際人權兩公約。

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蔣瑞琴指出,國際審查委員注意到了很多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所提出的議題,包括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責,另外國際審查委員注意到兩公約的法律定位在台灣是不夠明確的,建議應該提升到憲法位階,並提醒所有的法官在修法之前應該盡量優先適用國際人權兩公約。

蔣瑞琴提到,關於法官迴避的問題,國際審查委員也提出,不只在做成判決,在調查程序參加審判的法官也應該要迴避。她舉例,在太極門案件的救濟訴訟中,高等行政法院黃淑玲法官曾四次參與調查,在最高行政法院時,竟然又再度審理太極門案件,造成81年度綜所稅案的枉法裁判,就是違反了法官迴避原則,是嚴重的程序瑕疵。

蔡維杰呼籲監察院陳菊院長、行政院蘇貞昌院長,莫忘為人權奮鬥的初衷。

蔡維杰呼籲監察院陳菊院長、行政院蘇貞昌院長,莫忘為人權奮鬥的初衷。

信杰地政士記帳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表示,法務部是執行司法重要的地方,竟也成為人民受到迫害最嚴重的地方。蔡維杰指出,國際審查專家看到的只是表象,看到最多的是政府機關的報告,這絕對不是人民要的,法稅改革聯盟一直要求的就是保障法稅真改革,秉持良心正義,拯救台灣,讓真相浮出檯面,幫助台灣更進步,如果台灣都是在表相擦脂抹粉,台灣就不會進步。他也呼籲監察院院長陳菊、行政院院長蘇貞昌,莫忘為人權奮鬥的初衷。

輔仁大學兼任助理教授魏賜聰點出強制執行的問題,未經法院的判決,行政執行署就可以強制執行,這有很大的問題!呼籲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應該要改變這個遊戲規則,績效衡量方式不應該用強制執行了多少案件數,在那邊拍拍手慶功宴,還領獎金,這違背了兩公約及民主法治的精神。

魏賜聰提到,未經法院的判決,行政執行署就可以強制執行,這有很大的問題!

魏賜聰提到,未經法院的判決,行政執行署就可以強制執行,這有很大的問題!

會計師林光炫表示,對這次國際審查委員Virginia Bonoan-dandan說的話特別有感,她感歎地說,三次國際審查都有來台,但她觀察台灣的人權教育十幾年來都沒有進步,堪稱「失敗」,因為她問台灣的官員「何謂人權宣言」?因為有人權宣言才有兩公約,但卻沒有人能夠回答她的問題。她表示人權宣言的定義,人權就是愛,有愛才有人權,另外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林光炫呼籲台灣人民跟政府可以反省,不要再讓違反人權的事情發生,而且像太極門這樣超過1/4世紀的冤案,在國外都有機會告到國際人權法院的,很可惜台灣因為不是聯合國成員,所以人民沒有這個權利,冀望人民與政府一起來努力平反冤案。

林光炫呼籲台灣人民跟政府可以反省,不要再讓違反人權的事情發生。

林光炫呼籲台灣人民跟政府可以反省,不要再讓違反人權的事情發生。

中國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倪伯煌助理教授談到,政府官員向國際審查委員回答,為何集會遊行法延宕多年至今都沒修訂,因當初擬了草案送立法院,立法院因為各黨派意見不一,所以法案被擱置,現退回行政部門。倪伯煌認為,政府官員就是在欺騙國際審查委員,因為目前執政黨在國會是佔絶大多數的,所以法案其實是可以修的,根本就是故意延宕。

倪伯煌表示,國家人權報告中提到2015~2019年中,全國集會遊行的案件不許可案只有35件,但是光2020年,法稅改革聯盟向新竹巿政府申請路權要集會遊行共15次,竟然沒有一次核准;另2020年在新竹發生的919竹北事件,一位志工媽媽和平舉牌就被警察違法逮捕,當時動用大批警力圍捕一位手無寸鐵的婦人,以重大危安等級的警力來圍捕,令人匪夷所思,在在代表台灣的人權與言論自由明顯在倒退中。

超過25年的太極門冤案,冀望人民與政府一起來努力平反。

超過25年的太極門冤案,冀望人民與政府一起來努力平反。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麗蓉律師表示,本次國際審查委員結論性意見第74點明確提到十年前兩公約的國際審查委員就建議政府要訂定酷刑罪,是根據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第一條的定義,做一項單獨的刑責,並在刑法中規定適當的罰責。國際法中對酷刑的定義為,故意將無能為力的個人施加嚴重的痛苦和折磨,無論是身體還是精神上的,是最嚴重的國際罪行之一。無論酷刑是否導致受害者身體受傷甚至死亡,其實只有當酷刑被確定為單獨的罪行,並受到嚴厲的懲罰時,這種可憎的做法才能夠被根除。台灣的酷刑存在,但十年來對於酷刑罪未得到落實,這種有罪不罰的現況,令委員感到遺憾。

黃麗蓉揭露,太極門案件侯寬仁檢察官就用恫嚇的手段以押逼供,觸犯酷刑罪,監察院調查侯寬仁檢察官偵辦太極門案件有八大違法,並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法務部卻官官相護,至今仍未懲處。黃麗蓉呼籲政府要真正落實人權保障,不是辦兩公約國際審查會議,就是有在保障人權。

您可能感興趣

19 留言

Oliver 2022/05/14 - 上午 11:14

公務員的良心行政,就可以自己找出違反兩公約的法令,並做修改,是真正落實兩公約的基礎。

回覆
grace 2022/05/14 - 上午 11:22

保障人權要人民有感,不是做做表面,欺騙自己、欺騙國人、欺騙世人!

回覆
許智良 2022/05/14 - 上午 11:29

兩公約審查淪為表象, 沒有實質意義,可惜了浪費了。

回覆
Ailsa 2022/05/14 - 下午 11:46

有名無實也會有幸福嗎?

回覆
李梵真 2022/05/14 - 上午 11:34

919黃媽媽事件凸顯新竹警察沒愛心,沒人權觀,難怪法稅改革聯盟申請路權10幾次,沒有一次通過

回覆
彭達 2022/05/14 - 上午 11:45

台灣政府官員要秉持良心,真正尊重人權,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 ,不要一再虛假欺騙國家欺騙人民

回覆
阿瑋 2022/05/14 - 上午 11:57

兩公約審查淪為表現,沒有意義,政府還是不願面對許多人權迫害的問題

回覆
yunmei 2022/05/14 - 下午 1:09

台灣官員對人權宣言的定義都不清楚 只一再做虛假的表象 貽笑國際 欺騙國家欺騙人民

回覆
yunmei 2022/05/14 - 下午 1:10

台灣官員對人權宣言的定義都不清楚 只一再做虛假的表象 貽笑國際 欺騙國家欺騙人民

回覆
小田 2022/05/14 - 下午 4:55

支持法官迴避制度,政府才能真正落實兩公約。

回覆
林享莉 2022/05/14 - 下午 5:15

兩公約國際審查落幕,有位審查委員感歎地說:台灣的人權教育十幾年來都沒有進步,各界也質疑人權是會落實嗎?

回覆
張芬 2022/05/14 - 下午 6:13

如果政府有心改革,跟世界接軌,成為重視人權的國家,又怎麼會讓審查委員注意到十幾年來人權教育都沒有進步?擦脂抹粉令人作嘔的審查會議!可惜呀!

回覆
Tony 2022/05/14 - 下午 6:15

兩公約要真落實,口是行非騙不了人民

回覆
田金容 2022/05/14 - 下午 6:30

國際審查專家看到的只是表象,這絕對不是人民要的,如果台灣都是在表象擦脂抹粉,台灣就不會進步。人權宣言就是有愛才有人權,期盼政府官員能落實兩公約保障。

回覆
田金容 2022/05/14 - 下午 6:32

蓉呼籲政府要真正落實人權保障,不是辦兩公約國際審查會議,就是有在保障人權。

回覆
Vivy 2022/05/14 - 下午 10:09

宗教信仰人權被侵害的情形包括[人身自由]及[言論自由]的人權侵害,政府應該要注重啊!!!

回覆
邱美伶 2022/05/14 - 下午 11:02

呼籲政府真的不要只是再喊口號,只做改革的表象,應落實兩公約,才能真正保障人權

回覆
Sydnie 2022/05/15 - 上午 12:27

呼籲臺灣政府真正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平反太極門假案,法稅「真」改革,臺灣人民才能幸福的生活在這片土地!

回覆
鍾小珍 2022/05/16 - 下午 4:01

國際法中對酷刑的定義為,故意將無能為力的個人施加嚴重的痛苦和折磨,無論是身體還是精神上的,是最嚴重的國際罪行之一。

回覆

發表留言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