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明芯 / 台北報導)第三次兩公約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發表記者會今(13)日下午3點於法務部舉行,9位國際審查委員提出長達92點意見,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法務部長蔡清祥、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均到場參加。國際審查委員強調,作為聯合國兩個最重要的人權條約,台灣政府應該將兩公約視為台灣憲法的一部分;並指出2017年國家人權報告中提出的建議,仍有許多未見落實。
2017年國際審查委員會曾建議兩公約可以納入憲法,讓它有憲法的位階,優先於國內的法規,但並沒有成真。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在審查會中當場也承認,確實是還沒有打算將兩公約放在憲法上的位階,目前只是要尊重國際條約。
有NGO團體多次以太極門稅案超過25年未能平反等嚴重人權侵害事件為例,表達台灣政府以各種形式歧視人民宗教信仰。國際審查委員也提到自上次審議以來,在頒布全面的反歧視法方面似乎沒有什麼進展,也沒有證據表明有法律草案;沒有與非政府組織進行聽證會。政府沒有努力統一或協調不同部門處理歧視的方式。此外,目前也缺乏補救程序,審查委員會還感到關切的是,行政機構和法官往往對各種形式的歧視和消除歧視的方法沒有足夠的瞭解。
NGO團體觀察發現法官公正審判的問題,在太極門案中有個法官竟然判過34次相關案子沒有迴避,怎麼期待公平?此次的結論性意見也提到,根據台灣法院的判例,參與過各級刑事法庭訴訟的法官,只有在較早一級訴訟中才被認為缺乏公正性。然而,根據國際公平審判標準,如果法官之前參與了前審,在這種情況下,決定案件所需的公正性可能會引起合理的懷疑,特別是由於調查的數量和特點,法官不應參與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和2017年,審查委員會建議政府將酷刑罪作為一項單獨的刑責,並在其《刑法》中規定適當的處罰。委員會遺憾地表示,儘管十年過去了,這項建議仍未得到落實。政府一再錯誤地宣稱,《刑法》中的不同條款(第125條和第134條)將累計構成一項特殊的酷刑罪。按照國際法的定義,即出於特定目的,故意對無能為力的個人施加嚴重的痛苦或折磨,無論是身體還是精神上的,是最嚴重的國際罪行之一。
公政公約審查會議主席、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國際法與人權教授Manfred Nowak說明,所有關於酷刑的指控或懷疑,應由具有充分刑事調查權的獨立和公正的機構,以便將肇事者繩之以法。由於台灣的《刑法》不存在專門的酷刑罪,因此無法對其進行適當調查。因此,政府也無法提供有關酷刑的指控、調查、起訴和司法定罪的準確統計數據。政府提供的資料清楚地表明,在台灣有許多針對執法官員的酷刑指控,不幸的是,這些指控沒有得到適當的記錄,只導致了紀律處分,而不是刑事起訴。政府引用的少數刑事定罪涉及到殺人案,而不是酷刑。換言之,台灣的酷刑罪沒有受到懲罰。委員會感到遺憾的是,對於打擊酷刑有罪不罰現象方面沒有取得任何進展。
現場媒體發問提到,行政法院稅務訴訟人民敗訴率非常高,但是很遺憾在結論性意見中都沒有提到。另一位提問表示,對於NGO團體多次提到宗教信仰人權被侵害情形,很遺憾沒有在結論性意見中提到。曾任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主席Ms. Virginia B. Dandan表示,「我們以個人的名義來到此地,協助改善台灣的人權,時間短暫,我們也可能誤解犯錯,很遺憾現實中我們無法處理每一個問題,可以寫信向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
羅秉成表示,政府極為重視跟尊重專家的審查意見,會立即根據結論性報告,追蹤執行。人權沒有止境,沒有終點。
記者會場外NGO團體也舉牌:「到底要聽加害者聲音?還是受害者聲音?」(Listen to the Perpetrator or victim? We want TRUTH.Please help Tai Ji Men.Please help Taiwan.)表達對此次第三次兩公約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的期待,希望國際審查委員真正能針砭政府至今未確實落實之處,救救台灣人權,蔡政府任期還有不到二年,是否確實落實兩公約結論性意見,全民矚目期待。
30 留言
感謝國際友人的協助,但人權兩公約的真正落實,需要行政官員的良心覺醒!
身為人權委員會主席陳菊院長,請好好省思臺灣人權為什麼會開倒車?
如果政府官員有良心,會議結束,是真正改革的開始。
真正有資格審查台灣人權現況的,是台灣人民。
官員只會做表面,看不到真正對公約的確實遵守
感謝您們的用心審查台灣的人權落實情況,幾天下來讓台灣百姓堅信轉型正義,從解決會議上案例開始。
刑法第125條從來沒用過!濫權追訴與酷刑罪是兩碼事
兩公約國際審查已落幕,希望台灣政府官員,能落實兩公約人權,保障人民言論,宗教信仰自由~
感謝國際委員審查台灣人權的現況,衷心希望台灣政府官員真正落實人權兩公約!
國際審查委員提到:自上次審議以來,反歧視法方面似乎沒有什麼進展,也沒有證據表明有法律草案;沒有與非政府組織進行聽證會。政府沒有努力統一或協調不同部門處理歧視的方式!
有結論性意見,不遵守,變欺騙啊!
在太極門案中有個法官竟然判過34次相關案子沒有迴避,怎麼期待公平?
支持法官迴避制度,台灣才能真正落實兩公約。
政府欲蓋彌彰,不敢面對事實真相,正是阻礙台灣人權進步的主因,呼籲政府拿出良心良政,真正落實兩公約及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
台灣除了貪婪的執政黨有人權自由嗎?
國際人權兩公約引入台灣,不是擺著好看,必須落實出來,否則人權立國、轉型正義,都是空話!
唯有聽見人民聲音,才能了解真相,人權要靠全民一起發聲與關注
法官對同一案件沒有做到迴避審案是知法犯法
政客是高技術的導演及演員
希望政府能真正尊重人權,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秉持良心確実遵守執行,不要再虛假欺騙
落實兩公約是政府的本分、只要是拿人民納稅錢的公僕這是最重要的工作,不做就是失職應下台,泯滅良知。
政府花錢請這些國際人權專家來台灣幫這些侵害人權的官員擦脂抹粉,人權的根基已經腐爛到不行,已經罹癌,不知徹底檢討根治,不去面對它,只是叫請個化妝師來做個美容,然後跟大家說你看國家人權的氣色紅潤看起來還不錯,好可悲,什麼時候會倒下去都不知道,說了那麼多,政府還是聽不進去,人民真的有感覺到問題的嚴重性嗎,還是跟官員一樣裝沒事粉飾太平?
兩公約審查淪為表像,沒有意義,連法務部長都承認,不會把兩公約放在憲法之上,台灣人權的落後可想而知
期盼政府官員良心覺醒 真正落實尊重人權 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
NGO團體觀察發現法官公正審判的問題,在太極門案中有個法官竟然判過34次相關案子沒有迴避,怎麼期待公平?
兩公約請國際專家學者來審查,政府做秀玩假的!
公正公約的公平審判就必須要落實法官迴避
宗教信仰人權被侵害的情形包括[人身自由]及[言論自由]的人權侵害,政府應該要注重啊!!!
真心期盼 小英總統聽人民的心聲 才會知道如何真正面對行政單位的諸多問題 落實保障人權
感謝這麼多國際審查委員用心替臺灣審查法律制度,但臺灣政府過了10幾年仍然沒有長進,小英政府應積極檢討與落實改革!
這樣的國際兩公約審查會議感覺是台灣政府關起門來自己舉辦的家家酒,會議裡的發言權以及發言時間都控制在政府自己手裡,NGO組織發言只有兩分鐘,還不能看自己整理的稿子,整個過程一點都不國際!連國內新聞台都沒看見在報導或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