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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達瑞FB
文:翁達瑞(美國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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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長久以來,有很多臉友到我的版面來,質疑我為何不敢用本名,甚至指控我用假名造謠。諷刺的是,這些人多數也都沒用本名。
我稱這種人「喪失自我意識」。儘管自己也展現相同的行為,卻還振振有詞指責他人。他們大都是網路小屁孩,笑笑就算了。
這幾天,我卻看到好幾個專欄作家一樣喪失自我意識,用筆名寫評論,指責我用筆名,甚至醜化我的筆名為匿名或假名。我就舉三個例子:
附圖一是聯合新聞網的一位專欄作家,筆名叫寇德曼。他質疑我,如果我真的是教授,為什麼不用本名?

寇德曼用筆名質疑我為何不用本名。
這位筆名作者自稱是律師,還假掰了一堆背景資料。好笑的是,他對我的質疑根本就是迴力鏢:如果他真的是一位律師,為什麼不用本名呢?
附圖二是一位投稿作者,筆名叫黎蜗藤。他沒說用筆名不可以,只說筆名可以用來寫評論,但不能用來指控。然後他就用筆名指控我「匿名」揭發高虹安抄襲。

黎蜗藤說筆名只能寫評論,用來指控就變成匿名,不管內容是否屬實。
黎蜗藤也住在美國,但他不懂美國媒體對「意見」與「事實」的區分。換言之,他認為用筆名寫「沒有根據」評論可以,但不能用筆名提出「證據確鑿」的指控。
附圖三是一位叫田年豐的作者,指控我用假名罵高虹安假學位。問題是,我從沒說過高虹安的學位是假的;我揭發的是她涉及博士論文抄襲。

田年豐罵蔡英文的假學位好久了,但翁達瑞未曾罵人假學位。
諷刺的是,田年豐罵蔡英文造假學位,已經好久了,而且用的極可能是筆名,因為我查不出他的真正身份。
身為媒體評論人,這三位作者都喪失了自我意識。用俗話說,就是沒有「病識感」。如果用筆名寫作不對,他們自己也都患了相同的毛病,卻還厚顏指責我用筆名寫作。
1 留言
所謂的「烏鴉停在豬身上,只見別人黑,不知自己黑」,就是指的這種人。只能自己做,別人做就是錯的。這裡說的是,這些自己自我意識喪失的「學者」的言論,往往不堪一論,更可能不堪檢討其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