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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翁達瑞(美國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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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這兩天,很多人轉傳一份臉書貼文,作者林湘音高調賣弄中文成語,嘲諷台灣學生與官員的語文能力不佳,還貶低台灣原住民的文化。
這篇貼文有三段文字令人感覺非常不舒服(見附圖):
一、林湘音宣稱改台灣學生的自傳會忍不住流淚,不是因為太感人,而是用字遣詞「太台」了。
二、林湘音認為台灣官員的講話和對岸的發言人相比,有如雲泥之別,讓她聽了會「吐血」。
三、林湘音認為「去中」後台灣只剩下原住民文化,不能跟五千年的中華文化相比。
林湘音寫下這三段文字,顯示她的文化認知大有問題。究竟林湘音的問題何在呢?以下是我的解說。
我在攻讀博士學位時,曾接受過跨文化訓練,教授是這個領域的大師,被尊為「跨文化社會心理學之父」。
教授上課第一天,在黑板先寫了一句話,大意是「文化會不同,但沒有優劣。」根據教授的解釋,文化具「協助人類存活」的功能;文化差異來自生存環境的不同。只要能代代相傳的文化,都應得到尊重,不應有優劣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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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湘音的貼文內容 顯示她對文化的本質一無所知
犯了三大認知錯誤:
文化優越感
文化的內容包羅萬象,涵蓋書寫的「用詞遣字」與「談吐發言」。農業社會的溝通用詞婉轉、表達含糊;工業社會的溝通用詞直接、表達精確。因為生存環境不同,溝通的手法與風格就有差異。
台灣社會與中國社會發展出不同的用詞遣字,當然也有環境因素。因為學生的自傳「台」味太濃,林湘音自稱看到落淚,顯見她對文化差異的理由一無所知。
林湘音用「雲泥之別」形容兩岸官員的發言差異,卻沒指出不同之處,完全違反「跨文化研究」的倫理。林湘音的貼文不是為了比較文化差異,而是為了踐踏台灣、吹捧中國。
潛意識裡,林湘音認為台灣的文明建立在中華文化。去除中華文化後,台灣就是蠻荒之地。這是對原住民文化最無禮的踐踏。
林湘音懷有不可救藥的文化優越感。在她眼中,文化未必不同,但必有優劣,而且中華文化鐵定優於台灣文化。林湘音的文化觀點無法見容於跨文化研究的學者。
文化選擇權
文化具群體性,不屬個人選擇。每個嬰兒呱呱落地那一霎那,文化歸屬就決定了。既然文化不是個人的選擇,當然不能被用來展現個人的價值。
林湘音展現的文化優越感,根本就是莫名其妙。即便中華文化真的優越,林湘音也毫無貢獻。既然林湘音對中華文化的優越性無貢獻,她就沒資格引以為榮。
林湘音有資格展現文化優越感,只有一個狀況:在投胎轉世前,林湘音和所有嬰靈都參加一個聯考,並根據得分選擇投胎的文化。林湘音得到高分,優先選擇投胎中華文化的原生家庭。
問題是,林湘音出生前並未參加這樣的聯考,投胎中華文化的原生家庭只是巧合或意外。既然林湘音沒有文化選擇權,她就沒資格展現文化優越感,更何況中華文化並無優越性。
文化所有權
林湘音不僅誤認中華文化是她的個人選擇,還自以為持有中華文化的所有權。
首先,我們要定義什麼是中華文化。孔子的論語、秦始皇的兵馬俑、故宮的翠玉白菜、京劇的臉譜、金瓶梅、紅樓夢、水滸傳、唐詩、宋詞等,算不算中華文化?
我認為都不算,因為這些文化遺產存在於不同朝代,領土或族裔與現在的中國並無重疊,統治權也沒有連續。在這些文化遺產出現的歷史時刻,世界上並無所謂的「中國」,或所謂的「中華民族」。
嚴格說,可以被林湘音歸類為中華文化的歷史遺產,屬全人類的所有,不容特定族群壟斷繼承權。林湘音並未繼承中華文化,就算中華文化優越,她也不能據此貶低台灣的原住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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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解釋點出林湘音的三大文化認知錯誤:
1)相對於其他文化,中華文化並無優越性。
2)投胎中華文化的原生家庭,不是林湘音的個人選擇。
3)中華文化是集體公共財,任何族群都不能壟斷所有權。
諷刺的是,林湘音以中華文化的法定繼承人自居,並據此貶低台灣文化。林湘音藉著賣弄中華文化彰顯她的優越感,結果反而證明她的人文素養低落。
這就是林湘音的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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